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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设立
来源: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 | 作者:zlxh38 | 发布时间: 2022-06-01 | 53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会议发布现场


2022年5月3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发布暨《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讲活动在福田会堂会议室举行。活动由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显军主持,与会人员分别有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别社宏,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刘天德,区人大法工委、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福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负责人。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温大庆秘书长、吴睿峰副秘书长及卓建合伙人李国民律师受邀参与本次活动。


揭牌仪式


会议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梅文会长介绍发布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刘天德讲解了《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并举办了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圳市河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圳市美容美发美妆行业协会的集中揭牌仪式。




协会授牌现场


我会充分调研房屋租赁纠纷的独特性,一是租赁纠纷牵扯面大点多面广,很容易形成群体事件,影响平安社会的建设;二是房屋租赁纠纷标的都不是很大,如果走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快速解决,利用社会组织第三方的调解平台往往能够得到快速有效妥善的解决;三是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房屋租赁纠纷增多,尤其是发生在长租公寓的租赁纠纷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协会很有必要成立第三方社会组织的调解平台 。


经过前期筹备,我会整理出一套切实有效的运作模式

人员:

协会综合了行业专家学者、律师、协会专职工作人员成立专门的调解团队,定期派驻法律专业人员入驻协会调解中心负责专业委员会的调解工作。相关派驻人员均具备与调解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素质、沟通能力,熟悉各类法律法规,精通处理租赁案件各类纠纷的处理程序,在调解特定领域的矛盾纠纷时,更加了解案件可能的走向,能够选择双方当事人能够接受的、有利于彼此的方案。


调解范围:

根据协会职能的特点,调解范围重点集中在长租公寓、工业厂房物业租赁、商业物业租赁、写字楼租赁、仓储物业租赁等类型纠纷。


负责运作的主要职能:

  • 调解行业从业者之间纠纷和矛盾,出租人和承租人、业主和租客的纠纷矛盾;

  • 对调解委员会的日常运作与管理;

  • 对受理的纠纷特点进行研究、总结,并提供书面的报告和相关防范建议,供相关部门或单位参考;

  • 针对前沿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 进行相关的法治宣传;

  • 其它与人民调解相关的工作。


管理要求:

  • 严格按照专业调解的方法、依法依规进行调解,直接化解部分矛盾或引导矛盾当事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建立规范的业务台账、档案,调解成功案件及时归档留存,如日后产生争议,可以提供书面材料复盘双方调解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 对调解场所进行管理,规定调解场所办公机制,实现线上办公、线下办公相结合的效果,以在调解工作室调解为原则,特殊情况至当事人处调解为例外,监督调解工作的公正性;

  • 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调解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工作,增强保密意识,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调解人员的保密责任,如有人员变更时,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 对派驻人员进行良好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 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专业调解的示范效应,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合理、可行的纠纷解决方案,将矛盾化解于事前,即节省了司法资源,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能够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为推进租赁领域多元化解机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做好行政机关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关于调解部门的监管规定,规范调解工作管理